SQL语言的规则与规范
2.1 基本规则
SQL 可以写在一行或者多行。为了提高可读性,各子句分行写,必要时使用缩进
每条命令以 ; 或 \g 或 \G 结束
关键字不能被缩写也不能分行
关于标点符号
必须保证所有的()、单引号、双引号是成对结束的
必须使用英文状态下的半角输入方式
字符串型和日期时间类型的数据可以使用单引号(' ')表示
列的别名,尽量使用双引号(" "),而且不建议省略as
2.2 SQL大小写规范 (建议遵守)
MySQL 在 Windows 环境下是大小写不敏感的
MySQL 在 Linux 环境下是大小写敏感的
数据库名、表名、表的别名、变量名是严格区分大小写的
关键字、函数名、列名(或字段名)、列的别名(字段的别名) 是忽略大小写的。
推荐采用统一的书写规范:
数据库名、表名、表别名、字段名、字段别名等都小写
SQL 关键字、函数名、绑定变量等都大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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